整整看了四個鐘頭轉播的結果竟然是被逆轉敗,
還主場優勢咧,我主你媽啦!!!
一直到最後一秒還不敢置信,
雖然說是兩出局滿壘,
但是明明只是右外野安打,
而且不是車布邊的長打,
為何會一口氣掉三分被逆轉?
真相在這邊:(建議只看一次,因為會越看越火大。)
該死的二壘手用屁股了結了這場比賽,
讓超前分一口氣回到本壘…
蔣智賢啊,我知道你本來就是打擊好但守備弱,
但是你的表現讓人看不出你知道這一分很重要不能掉啊,
你是記錯比數以為已經輸了嗎?
你這樣表現某位蔣家宗親泉下有知應該會鎚心肝吧。
總括來說,
這是一場枯燥沉悶又悲劇式的一場球賽,
好幾次得分不能掌握,
球員的戰術執行力效果又差,
該推進時沒推進,一出局二三壘竟然拿不了分,
跑壘和守備的細節太粗糙,
石志偉保送後被牽制出局,林哲瑄接著安打後又盜壘,
雖然造成對方失誤,但強跑三壘又出局,
這一連串隱形失誤就少拿了一分。
至於球運方面也是背到家,
彭政閔在二三壘有人時打出一個中間方向的球,
那球其實打的不算差了,
只是方向錯了,剛好被投手攔下來,
不然根本早就贏了。
八下被逆轉的那局其實最嘔,
因為是看NBC的線上轉播,
所以現場收音很清楚,
只聽見一堆大陸人在喊:中國隊加油!中國隊加油!
我想現場台灣球迷應該更幹吧,
竟然會輸給一個連球迷都看不懂比賽,
喊不出口號,而且大概是透過動員才來的球隊。
吳伯雄跟宋楚瑜怎麼不來現場看這場呢?
我很想知道你們看完會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很羨慕日本人啊,
昨天藤川球兒登板後的連3K有多銷魂啊,
而我們的救援不像救援,中繼不像中繼,
業餘球員心臟不夠大不能怪他們,
要怪的是,為何中華職棒找不出一個強力的中繼或救援?
中職19年,所謂的專業分工就僅是如此,
跟美日韓完全不能相比,甚至會被大陸追上,
中職啊中職,經過這一役之後,你是會倒店呢還是徹底振作起來呢?
說真的,我看不到希望在哪裡。
2008/8/15
815之兵敗五棵松
Author: Kelvin Chiang posted at 11:13 2 Comments:
Category: 暢快野球魂 Baseball
2008/7/29
拜託誰去追查一下李慶安吧!
記者都死光了嗎?為什麼風頭過了就好像沒事了一樣。
拜託上面那個很有Guts的女記者去追查一下吧,
讓李慶安趕快下台把之前領的錢還給國家好嗎?
補充:很有Guts的那位是民視記者呂佳穎。
再補充:羅福助是個垃圾,但是這拳真是打的漂亮啊。
Author: Kelvin Chiang posted at 20:00 0 Comments:
Category: 秀才不出門 News
2008/7/23
吃不完的台灣豆腐
↑↑↑↑↑↑↑↑↑↑↑↑↑↑↑↑↑↑↑↑↑↑↑ 韓國人的世界觀 ↑↑↑↑↑↑↑↑↑↑↑↑↑↑↑↑↑↑↑↑↑↑↑↑(轉貼)
八月奧運要來了,除了棒球能否奪牌以外,還有什麼事情會發生呢?
答案應該是吃不完的台灣豆腐吧,
中華台北,中國台北,傻傻分不清楚…
以下是我們官員一廂情願的想法: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林琮盛/連線報導】 2008.07.24 03:36 am
北京奧運八月八日即將登場,有關名稱爭議,國民黨本周一派員前往北京磋商。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楊毅昨天明確保證,依據「香港協議」,在奧運場館內,只要與台灣隊伍有關的名稱,大會一律稱為「中華台北」。
至於大陸媒體對我稱呼「中國台北」,在兩岸多次磋商下已有初步共識,國台辦昨天拋出「妥善解決有關問題」,國民黨研判這是「釋出善意的開始」,高層人士認為,爭議應該可得到解決。
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楊毅,昨天下午罕見聯袂出席,就台灣參加奧運名稱問題,向駐北京台灣媒體詳細說明。
他們說,1979年,國際奧委會通過「名古屋決議」,恢復中國奧委會在國際奧委會的權利,同時大陸將「CHINESE TAIPEI」翻譯為「中國台北」。1981年,台灣接受「名古屋決議」,並將「CHINESE TAIPEI」翻譯為「中華台北」。由此可見,兩岸的不同翻譯,是歷史形成。
發言人說,1989年,兩岸奧委會負責人在香港簽署協議,根據「香港協議」規範,大陸編印的文件、手冊,寄發的信函,製作的名牌及廣播等,凡中文指稱台灣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均稱為「中華台北」。
發言人明確保證,依據「香港協議」,在奧運場館內,只要與台灣隊伍有關的名稱,大會一律稱為「中華台北」。不過,大陸媒體要稱呼「中華台北」或「中國台北」,則不在「香港協議」規範內。他們呼籲雙方能共同遵守香港協議,主動釋放善意,妥善解決問題,化解誤會疑慮。
言下之意,就是官方會通稱中華台北,但是民間…媒體…一律使用中國台北…
再看幾天前的報導…
吳敦義:若遭改名中國台北 吳伯雄不去奧運 2008-07-18 11:06:09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十八日電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今天表示,若中國能遵守當年兩岸奧會簽訂的協議,稱台灣代表團為「中華台北」,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將參加奧運開幕典禮、參觀台灣棒球隊與荷蘭隊比賽;但若被改成「中國台北」,故意給台灣穿小鞋,「我們就不參加北京奧運」。
中國大陸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中新社日前以「中國台北」稱呼台灣奧運代表團,引起各界關注。吳敦義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若中國故意給台灣穿小鞋,將『中華台北』改成『中國台北』,我們就不參加北京奧運」。
我希望這些好高好高的高層偶而也可以稍微堅持一下立場,
不要轉個身就忘記自己家在哪裡了。
要知道對面為了吃這塊豆腐,可是有一整套完整的政策和指導原則如下:
《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全文:http://bbs.cqzg.cn/thread-613839-1-1.html
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
如何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2002年11月修訂)
(一)
(1)、對1949年10月1日之後的臺灣地區政權,應稱之為“臺灣當局”或“臺灣有關方面”、“臺灣方面”,不使用“中華民國”,也一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
(2)、不使用“臺灣政府”一詞。不直接使用臺灣當局以所謂“國家”、“中央”、“全國”名義設立的官方機構名稱,即台所謂“一府”(“總統府”)、“五院”(“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其下屬機構,如“內政部”、“行政院新聞局”等,可用臺灣“有關當局”、臺灣當局“主管部門”、“主管機關”代替。如對“臺灣行政院”可稱其為“臺灣行政主管部門”或“臺灣行政當局”,對“臺灣各部”可稱其為“臺灣某某主管部門”,如“行政院新聞局”可稱其為“臺灣新聞主管部門”。特殊情況報導中不得不直接稱呼上述機構時,必須加引號,我廣播電視媒體口播時則需加“所謂”一詞。
(3)、不直接使用臺灣當局以所謂“國家”、“中央”、“全國”名義設立的官方機構中官員的職務名稱,可稱其為“臺灣知名人士”、“臺灣政界人士”或“XX先生(女士)”。臺灣市級及市級以下(包括臺北市、高雄市)的機構名稱及人員職務,如市長、縣長、議長、議員、鄉長、鎮長,縣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在相關新聞報導中,原則上可以直接稱呼。
(4)、對臺灣當局及其所屬機構的法規性檔與各式官方文書等,應加引號或變通處理。對臺灣當局或其所屬機構的所謂“白皮書”,可用“小冊子”、“檔”一類的用語稱之。
(5)、具有“台獨”性質的組織和政治術語應加引號,如“台獨”、“臺灣獨立”、“臺灣地位未定”、“臺灣住民自決”、“臺灣主權獨立”等。宣傳報導中涉及“台獨”政黨“臺灣團結聯盟”時,不得簡稱為“台聯”,可簡稱“台聯黨”。
(二)
(1)、對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等黨派機構、人員的職務,一般不加引號,但對民進黨內相關機構、派系和次級團體組織(“中國事務部”、“正義連線”、“福利國連線”)等,均應加引號。
(2)、對臺灣民間團體,一般不加引號,但對以民間名義出現而實有官方背景的團體,如“中華旅行社”、境外設置的所謂“經濟文化代表處(辦事處)”等應加引號;對具有反共性質的機構、組織(如“反共愛國同盟”、“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以及冠有“中華民國”字樣的名稱須回避,或採取變通的方式。對島內帶有“中國”、“中華”字樣的民間團體及企事業單位,在報導中可視情加引號直接稱呼,如臺灣“中國鋼鐵公司”、“中華電信”等。
(3)、對以民間身份來訪的台官方人士,一律稱其民間身份。對來訪的台“立法委員”,可稱“臺灣知名人士”或“XX先生(女士)”,不得稱“XX委員”。
(4)、對臺灣的某些與我們名稱相同的大學和文化事業機構,如“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應加引號並在前面加上臺灣、臺北,如臺灣“清華大學”、臺北“故宮博物院”。
(5)、對臺灣冠有“國立”字樣的學校和機構,報導時均須去掉“國立”二字。如“國立臺灣大學”,報導時應稱“臺灣大學”;“XX國小”、“XX國中”,應稱“XX小學”、“XX中學”。對臺北“國父紀念館”不直接稱謂,可稱臺北中山紀念館。
(6)、不得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稱為“大陸法律”。對臺灣地區施行的“法律”稱之為“臺灣地區的有關規定”。如果在新聞報導中必須引用臺灣當局頒佈的“法律” 時,應加“所謂”兩字和引號。報導法律問題時如涉及兩岸,不得使用“兩岸法律”等具有對等含義的詞語,可就涉及的有關內容和問題進行具體表述,如“海峽兩岸律師事務”、“兩岸婚姻、繼承問題”、“兩岸投資保護問題”等。
(7)、有關兩岸關係的事務是中國內部的事務,在處理涉台法律事務及有關報導中,一律不使用國際法上的專門用語。如“護照”、“文書認證”、“司法協助”、“引渡”、“偷渡”等,可採用“旅行證件”、“兩岸公證書使用”、“兩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聯繫與協作”、“遺返”、“私渡”等用語。涉及臺灣海峽海域的報導不得出現“海峽中線”一詞。
(三)
(1)、在國際活動中介紹我國情況時應稱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稱“大陸”。報導國際活動時,不能把臺灣和其他國家並列,而應稱為“中國臺灣”;與港澳並列時稱為“港澳臺地區”或“台港澳地區”。
(2)、對不屬於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和民間性的國際經貿、文化、體育組織中的臺灣團組機構,不能以“臺灣”或“臺北”稱之,而應稱其為“中國臺北”、 “中國臺灣”。在我們舉辦的國際體育比賽場合中,臺灣團隊可以使用中文名稱“中華臺北”,但在我新聞報導中仍應稱其為“中國臺北”。臺灣地區在WTO中的名稱為“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臺北)宣傳報導中可簡稱“中國臺北”。
(3)、對海峽兩岸共同舉辦的各項交流活動,應稱“ 海峽兩岸XXX活動”。對海峽兩岸和港澳共同舉辦的交流活動,不得出現“中、港、台”之類的稱謂,應稱“海峽兩岸暨香港”,“海峽兩岸暨澳門”或“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等;對港、澳、台人士稱“兩岸三(四)地”等,我宣傳報導中可不持異議。
(4)、報導台商在祖國大陸的投資企業和刊登這些企業的廣告、啟事時,不得稱“中外合資”、“中台合資”,可稱“滬台合資”、“桂台合資”等。對來投資的台商相對於我有關地方時可稱“台方”,不能稱“外方”;對我有關省、市,不能稱“中方”,可稱“閩方”、“滬方”等。
(5)、對某地與臺灣舉辦活動的報導,可用“某地與臺灣”(如福建與臺灣)或“某地等三省市與臺灣”(如上海等三省市與臺灣)的提法。
(6)、不涉及臺灣的宣傳報導,不得自稱中國為“大陸”,如不得使用“大陸的改革開放”、“大陸十大金曲排行榜”之類的提法,而應該使用“我國(或中國)的改革開放”、“我國(或中國)十大金曲排行榜”等提法。
(7)、不得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稱為“大陸政府”,也不得在中央政府所屬機構前冠以“大陸”,如“大陸國家文物局”;不要把全國統計數字稱為“大陸統計數字”。在報導全國重要統計數字時,如未包括臺灣統計數字,應在全國統計數字後加括弧注明未包括臺灣省。
(8)、在宣傳報導中要儘量避免用“大陸”,如確無法回避,可酌情使用“祖國大陸”的提法。
(四)
(1)、對台宣傳報導,一般不用“解放前”或“解放後”,可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新中國成立前(後)”、或“一九四九年前(後)”。
(2)、臺胞經日本、美國等國家往返大陸和臺灣,不能稱“經第三國回祖國大陸”或“經第三國回臺灣”,應稱“經其他國家”或“經XX國家回祖國大陸(或臺灣)”。
(3)、我宣傳報導中不得將臺灣民眾日常使用的漢語方言閩南話稱為“台語”,各類出版物、各類場所不利使用或出現“台語”(如“台語歌星”、“台語金曲”)字樣,應稱“閩南語歌星”、“閩南語金曲”。
(4)、對臺灣少數民族不稱“原住民”,在報導兩岸少數民族交流時,可統稱為臺灣少數民族或稱具體的名稱(如“阿美人”)。在國家正式檔中仍稱為“高山族”。
(5)、對臺灣方面所謂“小三通”一詞,我報導中可稱“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地區直接往來”,不用“小三通”提法。也不用“大三通”的提法
看完這一大段,心中有幾個感想,
第一,中國人真的很愛在字面上作文章,
反正看的著摸不著,嘴巴上吃吃豆腐也好,
等到八月奧運時,這塊台灣豆腐應該會被吃得很兇。
第二,人家對岸可是有一整套的對台統戰策略,
從上到下,從官員到農夫,都是一整個灌輸,台灣是他們的。
這種感覺其實很恐怖,上次看到一個影片,
據說韓國的小學是灌輸小朋友,日本是韓國的這種想法…
這…簡直是在思想上的強姦教育…
而我們呢?
中國台北跟中華台北,
很多人到現在還是傻傻搞不清楚…
Author: Kelvin Chiang posted at 13:05 0 Comments:
2008/7/20
我不會做菜 之 勉強會做冰
男人可以沒有肌肉,但是不能沒有骨氣。
我可以不吃飯,但是不能不喝飲料。
以上為本人奉行將滿二十八年之格言及生活準則,
由此可知,骨氣之於男人,相當於飲料之於Kelvin。
(好像很沒邏輯…XD)
俗話說得好,飲料跟火都是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發明,
如果人類沒有了冰涼的飲料,人的幾十年生命就減少的太多的樂趣了。
而在這個世界上,唯一可以與冰涼冷飲齊頭抗衡的東西,
我想就只有冰淇淋了吧。
簡單來說,冰淇淋跟飲料根本就是人類對抗夏天的終極武器啊!
自從來美國之後,因為賣場的冰實在比台灣便宜太多,
所以吃進肚子的量早就超越在台灣的比例。
還記得剛來的時候,還特別愛跟水桶一樣大的冰淇淋。
只是日子一長,老是抱著一桶冰的結果就是肚子不斷的長肉,
在加上美國的物價越來越高,每個月花在冰淇淋的伙食費也是不斷的攀升。
看著膨脹的肚皮跟蕭瘦的荷包,幾個月前我痛定思痛的買了一台冰淇淋機,
希望可以用自製的低脂肪冰淇淋來降低買冰的成本,
但是後來發現,其實成本並不會減低多少,而且如果想吃得健康,
有時材料的成本反而比品牌冰淇淋的花費更高,
而既然低成本方向已不可行,我只好轉朝向自製健康冰的方向努力囉。
剛拿到冰淇淋機的時候,有做過芒果冰淇淋,巧克力冰淇淋,紅豆牛奶冰淇淋,
但是這三種都必須添加大量的奶油,因為乳脂肪可以使冰淇淋的口感滑潤,
但是大量的乳脂肪意味著大量的熱量,對於已經一肚子油的我實在是一大負擔,
最後只好改變作法,改作雪葩以減低熱量。
雪葩就是Sorbet,它是不含乳脂肪的一種冰品,通常是用新鮮水果作成,
口感比較接近冰沙,口味也比較清淡,比較不會有黏膩感,熱量也較低。
上圖是剛完成的草莓雪葩,雖然是第一次試作,但是感覺還滿成功的,
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以下食譜操作。
草莓約1000kg
砂糖約130g
檸檬汁一湯匙,
水約100 cc
鹽一點點
首先將砂糖和水放入小鍋加微熱至砂糖完全溶解,
將糖水與草莓放入果汁機中打成泥,加入一點點鹽,
最後將打好的果泥倒入冰淇淋機中開始攪拌,
再倒入檸檬汁,最後攪拌至泥稠狀即可。
成品吃起來相當不錯,只是有點偏酸,
相信是因為草莓原料本來的口味造成,
所以如果想吃不酸的口味,勢必得找到不酸的草莓才行。
以上為Kelvin之不負責,不精確,不專業之Strawberry Sorbet recipe。
Author: Kelvin Chiang posted at 19:58 2 Comments:
Category: 大口深呼吸 Life